一、 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配备合格的专业医师和护士。
2、发热门诊人员应对预检分诊点分诊来的发热病人(体温≥37.3℃),详细询问有无发热伴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传染病密切接触史,流行病学史调查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初步临床诊断,避免漏诊。遇有疑难病症,及时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以免延误病情,并做好门诊病历登记。
3、如发现传染病,按照相关规定,按时上报、登记,杜绝漏报、迟报。
4、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加强个人职业安全防护,认真执行手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二、 腹泻门诊
1、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设腹泻病门诊。
2、腹泻门诊的业务范围是以急性腹泻为主的各种疾病,包括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痢疾、感染性腹泻,细菌性食物中毒等。
3、腹泻门诊坐诊医师应熟练掌握霍乱等腹泻病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诊断标准、抢救治疗、疫情报告等专业知识,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4、接诊腹泻病人时应认真询问病史、流行病学史,做好体格检查;需抢救治疗及留院观察病人详细做好病程记录。同时对可疑病人进行采样送检,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5、发现疑似“霍乱”病人应隔离观察和诊治,立即上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立即上报分管领导,经专家组会诊确诊为“霍乱”病人,公共卫生科应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并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6、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加强个人职业安全防护,认真执行手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7、腹泻门诊医师接诊时要详细询问病人相关信息,及时填写《腹泻门诊病人登记簿》。对登记的腹泻病人,按需要开展霍乱快速检测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