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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服务

【出生证明】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 2025/05/16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1、线下现场办理:新生儿出生确定好姓名后,母亲携带:①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 到本院儿童保健科二楼204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办理。 (特殊情况母亲不能到场,办理人须持有母亲签发的委托书) 

2、线上申请办理:路径一:手机微信公众号“健康淄博公众号”,点击“医疗服务”,绑定新生儿母亲信息,便民服务栏目-“出生医学证明”;路径二:下载“爱山东”APP,热门服务栏目-“高效办成一件事”。(可咨询工作人员帮助你正确选择路径)

办理时均须校验父母身份信息及证件资料,线上办理父母均须通过人脸识别认证。

核对父母信息及新生儿出生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无法更改。 

签发机构收到线上申请后,出生医学证明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邮寄下单后会收到提醒,等待邮寄到家。

 

二、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1、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 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个月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应当提供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页),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或出生超过1年未申领的,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2、孩子必须确定好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不得对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新生儿名字(除姓氏外)应使用国务院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 

3、新生儿父母提供的姓名、身份证件等必须是真实、有效的。签发机构应当依照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证件录入其父母的信息。其父母所持证件为居民身份证时,须通过居民身份证验证机验证。 

4、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须认真核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各项信息,信息确认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因申请人核对不清而发生的纠纷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线上提交申办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1.线上申领范围:在本院住院分娩的新生儿,出生未超过3个月,夫妻关系存续,夫妻任何一方非军人、在校学生、非港澳台居民、外国人。住院及分娩时均通过了认证核验者。

2、线上申领签发只适用于父母双亲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单亲、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及新生儿第三姓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暂不支持线上申领。

3、特殊情况无法线上申办或系统驳回者,须线下现场办理。 

4、备注:申领人需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并获取相关信息。未通过人脸识别认证的不能线上申领,包括以下情形:①.线上无法人脸识别确认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 ②.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外籍人士; ③.其他特殊无法人脸识别认证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现场办理出生证明或线上办理后邮件收到出生证明正页及副页两联者,应及时持证至派出所落户。邮件只收到正页者派出所自动落户。《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请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未落户签不得私自裁切第二联(收到两联者),防止折叠、丢失、撕毁、受潮、虫蛀等。

2、首签办理时间:每周二--周五(节假日除外)  备注:周一办理补证

3、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地址:儿童保健科2楼204     咨询电话:0533—732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