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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2008年全国统考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开展论文工作及办理学位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

  • 2008/09/05

接青岛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通知,学位注册等工作已经展开,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今年我院共有106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见附件1)通过2008年英语和(或)临床医学综合全国统考,即将进入各学科点、教研室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由于我院的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发展迅速,为进一步理顺机制,提高效率,更好地为学员服务,现就加强、规范该项工作的几个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学位注册条件: 拥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修满规定学分;自修学分开始,4年内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以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2、学位注册时间:每年9月。符合学位注册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于9月上、中旬到各学科报到,由学科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统一安排指导教师。学科统一将审核通过的《青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注册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于2008年9月18日以前报送到研究生办公室。

3、论文开题:同全日制硕士,时间初定于11月底至12月初(具体安排请届时关注通知)。

4、专业课(4-5学分)和专业外语(1学分)的学习和考核由学科统一组织命题考核,不允许单考(具体安排请届时关注通知)。

5、申请答辩时间:申请答辩时必须符合论文从开题至获得学位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每年3月初和9月初完成并上交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教研室负责人、研究生办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参加青岛大学硕士论文盲评抽检,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每年组织两次,上半年答辩时间为每年5月份,申请时间为3月份;下半年答辩时间为每年11月份,申请时间为9月份。

6、根据青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青大学位字[2008]8号)的规定:自2004年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在正式刊物上至少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1篇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文献综述和论文摘要不计其内)。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相关规定高于此项要求的,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执行。提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要求在上述条件上各增加一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请各学科(教研室)务必按时提交材料,超过规定期限将影响学位授予。申报临床、管理类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如果修满规定学分,且已通过国家外语水平考试但未通过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提前开题者,须经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批准。

附件内容联系电话:0533-7320197

下载邮箱:qidu7197@163.com

密码:7320197

文件在9月5日邮件中的附件中

附件1:各学科2008年9月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同等学力人员名单

附件2:青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注册登记表

附件3:青岛大学医学院硕士点各学科负责人及学科秘书一览表

注: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已搬迁

地址:青岛市登州路38号 青岛大学医学院教学楼2楼

电话:0532-82991012


青岛大学医学院医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