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是一个特殊群体,因生理状况特殊已成为甲流高危人群,一旦感染甲流很容易发展成为重症和危重症,同时可能诱发原有基础性疾病加重,甚至导致早产、胎儿窘迫、胎死宫内、甚至孕产妇死亡。为了切实保护孕妇和胎儿安全,省卫生厅已紧急调拨储备甲流疫苗至各市县,优先安排孕妇接种,同时建议近期内有怀孕计划的育龄妇女也可到各市县指定的接种门诊接种甲流疫苗。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分到甲流疫苗45支,科苑办事处辖区内的孕产妇本着“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来接种疫苗。
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的以及肥胖的孕产期妇女,患甲流后更易发展为重危病例。
孕产期妇女在出现流感样症状之后,可尽早给予奥司他韦和扎那米韦进行抗病毒治疗,同时进行病毒核酸检测。
准备怀孕的妇女最好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间采取避孕措施,推迟怀孕计划。
据了解,已有不少国家开展孕妇甲流疫苗接种,实践证明是安全有效的。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有1400多位孕产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目前,没有孕妇接种甲型流感疫苗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
孕妇接种疫苗后,还要做好以下注意事项:保证日常工作、生活环境空气流通;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尽量在本地过节,避免春运高峰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旅行,减少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活动,避免接触流感患者;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者,应尽量减少外出或在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外出,
一旦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尤其是出现高烧持续不退或病情反复者,建议立即就医。